各教学院(系)、部:
2011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1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和决策咨询课题五类。重大课题资助额度为8万元,重点课题3万元,一般课题1.5万元,青年课题1万元,决策咨询课题1万元。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参考有关规定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以增强研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二、申报2011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要着力于推进理论创新,充分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成果,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体现现实性、地方性、开放性、民族性要求,避免低水平重复。
三、本年度批准立项的课题原则上从立项之日起在一年内完成,决策咨询课题6个月以内完成,课题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
四、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报。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省级各部委办厅局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2001——200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研究者和其后被全国社科规划办终止研究者以及2001--200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上述各类课题或项目的结项时间均以结项证书注明时间为准。
五、申报者要根据《2011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选择课题进行申报。允许在《课题指南》选题以外自行设计课题进行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将视本年度申报的具体情况确定自选课题的立项比例。决策咨询课题的申报不受《课题指南》限制,可随时申报,按照《课题指南》申报的,以评审方式立项,具体的课题设置、申报、评审、立项详见《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六、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七、各州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省社科联、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科研处,各大专院校科研处,省级有关单位科研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要依据本通知的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把质量关,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本年度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申报清单》等)可从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站(http://www.ynpopss.gov.cn)或者学院科技处网站(http://kyc.ynnubs.com/)下载。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和复印,由科研处统一报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九、各单位要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报送工作,做好形式审查工作,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如果材料不全影响报送时间,则不予申报。报送的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6份,包括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5份复印件也要加盖公章)。申请书左侧装订,正反两面印制,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各单位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
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受理申报时间截至2011年5月12 日。我院申报者务必在
申报材料报送联系人:闫卓慧、田志军
联系电话:0871-8301010、8301159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