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产学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社会奖学金颁奖典礼在昆举行

2018-05-13 17:48: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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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15:00,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产学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社会奖学金颁奖典礼在杨林校区实验楼B栋五楼模拟法庭举行。此次产学合作签约单位共十家,涵盖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单位,使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产学合作单位达到了2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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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王昆来教授在会上表示:为了响应国家关于地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的要求,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产学合作、产教融和,改变传统法学本科教育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模式,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为法律实务单位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将法律职业对从业者的素养要求融入专业教育过程中,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要实现这一目标,光靠学校自生力量的不足的,需要借助法律实务单位的各种资源、力量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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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完成后,还现场对上一年度的法学院优秀学生颁发了三类共计37人次63个奖学金。
据了解,法学院目前的社会奖学金有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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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前两项均为法学院产学合作单位设立,最后一项由法学院优秀毕业校友设立。主要奖励通过司法考试和考取硕士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鼓励学生拼搏进取,成为高素质的优秀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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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院长林怀满认为,地方本科高校的法学教育应当为职业教育,为法律一线工作培养优秀的法律实务人才,这是新时代赋予的使命。为此,云师大商学院法学院将肩负这一使命,持续的加强产学合作、产教融和,将法律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到法学人才培养四年的全过程中。
当今世界,高校人才培育、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的需求越来越紧密,尤其是在知识经济社会中,大学被推向社会发展的中心,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例如美国斯坦福大学对师生创业和建立学术界与产业界合作的积极支持,创造了“硅谷”高科技经济奇迹,是产学合作的最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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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也曾在2017年发函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创新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机制,组织有关企业支持高校共同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对于学校,产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已成为国际职教界公认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途径,许多国家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了不同的实施方针与措施,是一种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为重点。 对于企业,产学结合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减轻了企业改革创新的成本,增加了发展的资本和潜力。
据悉,此次产学合作协议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作单位作为实习基地,法学院组织全体学生进入其中开展为期一学期的集中实习以及暑期社会实践,一定程度上实现工学交替。
二、按照学徒的模式,联合开展学徒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生将有校内校外两位师傅,跟徒三年,校内具有实务经验的教师负责基本法律技能和素养的培养,校外导师为合作律所的律师,负责指导学生跟其“实战”,让学生担任律师助理角色。
三、联合开发开设课程。如与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联合开设了《全真模拟民事审判》、《全真模拟刑事审判》两门综合实训课程,共同组建教师团队,使用律所律师代理的真实诉讼案件,仿真模拟刑事诉讼案件从侦察到法院审判、民事诉讼案件从律师代理到法院审判的全过程以及撰写相关法律文书。
四、专业核心主干课程实施“模块化教学”。部分专业核心主干课程实行“模块化教学”,除理论课时之外,每门课程拿出16课时作为法律实务教学学时,聘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开展实务经验和实务案例教学。
五、指派有经验法官、检察官、律师作为法学院全体学生多轮次参加的法学辩论大赛、模拟法庭大赛、法学速记大赛等专业比赛的评委或指导老师。
六、定期从合作法院引进真实庭审进入校园开庭审理,或接纳批量学生进入法院旁听庭审,让学生观摩庭审程序,学习庭审技巧。
七、设立社会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