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 艺术学院

关于转发开展管制刀具、仿真枪清查收缴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5-03-29 08:00:00 点击:

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近期,我市高校陆续发生3起学生被管制刀具捅死、捅伤案件,给学校造成极大影响。为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缉枪治爆要求,进一步消除我校学生持有、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对校园安全带来的威胁,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结合高新分局科医路派出所下发《关于在大中小学校开展管制刀具、仿真枪清查收缴专项行动的通知》,经保卫处决定,近期在学校各院系职能部门及食堂商铺公寓管理中心集中开展管制刀具、仿真枪清查收缴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和重点
本轮校园管制刀具、仿真枪集中清查收缴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范围主要是在校师生持有的管制刀具、仿真枪(包括弓、弩和发令枪、射钉器非法改制的枪支),专项行动时间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今年11月底结束。各院系、职能部门及食堂、商铺、公寓管理中心要从各部门实际情况入手,区分学生年龄结构、生源地和住宿情况,按照“宣传开道、突出重点、清缴彻底、点面结合、务实长效”的原则,确保校园管制刀具、仿真枪清理收缴专项行动在“出战果、出实效”的同时,对在校师生员工起到长期的教育和警示作用,使学校形成一套长效的校园管制刀具、仿真枪管控的制度,减少校园管制刀具、仿真枪对校园安全的威胁。各院系职能部门及食堂商铺公寓管理中心要把清查收缴工作重点放在学校男生宿舍、教学区域和公共区域。
     二、各院系职能部门及食堂商铺公寓管理中心工作任务
各院系职能部门及食堂商铺公寓管理中心要将校园管制刀具、仿真枪清查收缴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制定细化的安排部署,同样按照“前置法制宣传、深入清查收缴”的原则开展校园管制刀具、仿真枪收缴工作。
一是积极向学校保卫处报告,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班会,将工作责任细化到学生管理、宿舍管理等部门。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好校园管制刀具、仿真枪收缴专项行动工作。
二是制作法制宣传材料,充分利用校园网、黑板报和辅导员队伍,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教育警示作用,向师生开展持有、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的危害和可能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的相关法制宣传工作,鼓励学生主动上缴持有的管制刀具、仿真枪。同时,我处在办公室设立专门举报电话:68301007,设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开展。方便学生举报校内人员持有管制刀具,仿真枪违法行为,并对接到的举报开展核查收缴工作。
三是各院系职能部门及公寓管理中心要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学校各部门联动,突出重点、不定时对学生宿舍、教学楼的公共区域开展管制刀具、仿真枪清查工作。要切实落实好入室开柜检查的要求,确保清查收缴无疏漏。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保卫处
                         二0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