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教育学院

关于贫困生建档工作的相关通知

2011-09-26 19:10:22 点击:

目前2011级学生的教学工作已经渐入正轨,为确保其他各项工作,尤其是贫困生工作能尽快顺利开展,保证贫困生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真正帮扶到困难学生,特将近期贫困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1级贫困学生的认定及建档工作

严格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关于建立健全贫困学生档案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对2011级学生进行筛选,并按照《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贫困学生听证制度》认真组织听证,于1014日前建立并确定2011级贫困学生档案。

二、其他年级贫困学生的调整工作

考虑到贫困的异动情况,各教学院(系)需对原贫困生档案进行清理,已经不再符合贫困标准的予以剔除,新的贫困经调查核实后进入听政程序(合并2011级的听政一并处理),之后确定其贫困资格。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系)应在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周知,并按要求成立专门的贫困生工作小组,认真进行调查、严格组织听证,建档比例严格控制在学生人数的30%以内。

2、建档学生的相关纸质材料须按要求收齐,整理(本次建档完成后所有材料,包括原来已经建档学生的均需按归档要求上交学生事务部)。纸质材料包括贫困学生建档的书面申请、《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生经济情况调查表》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如下岗证、残疾证、低保证、 历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并注明与原材料一致等字样)、学生所在班级、宿舍的调查、访谈、民主评议、听证会记录等材料、《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相关附件材料。

1所有材料必须填写完整,且所需公章必须加盖齐全。经济情况调查表上的签章必须是乡镇一级以上的民政部门,且部门相关信息需填写完整。

2)原《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审批表》,此次正式取消,不再使用。

3)材料具体上交时间待审核完电子名单后,由档案室和学生事务部商议确定,再行通知。

3、《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汇总表》须按统一的格式要求完成,并于2011101412时前将纸质和电子的分别报送学生事务部(纸质汇总表须加盖部门公章,并有经办人的手签名)。

注:《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汇总表》包括原建档名单及新增名单

4、建档工作完成后,请各辅导员组织、指导学生进入云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系统完成网上的申请和审核工作。(具体的使用方法见系统首页http://jxj.yn012.cn/school/Default.aspx

注:总支书记要及时新增班级名称并指定班主任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教学院(系)接通知后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工作中有任何质疑请及时与学生事务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