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艺术学院各位党员同学:
2009届学生毕业在即,根据上级组织要求,为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中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内一项严肃的工作,希望各位同学确实重视。
2、根据有关规定,今年开始所有毕业生党员不保留组织关系在学校。
3、
4、个别毕业生党员在毕业前因工作变动需要变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可于办理离校手续当日到组织部相应办理点办理,同时将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还党委组织部。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需要变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凭就业派遣证和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办理更改手续。
5、毕业生党员必须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毕业生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教育、督促毕业生党员按期转移组织关系。
6、各基层党组织应教育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得丢失。对丢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党组织应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7、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继续教育的衔接工作,及时将大学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以便接收单位对其进行继续培养和考察。
8、组织关系转移及信息收集注意事项: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如果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组织关系可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所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党组织。
注意:信息收集时应确定毕业生党员所去单位是否有党组织,如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如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等),要注意收集所去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或该单位所在街道、社区、乡镇的党组织信息。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根据档案去向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组织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
注意:对没有办理档案托管的毕业生党员,应注意收集其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所在党组织的信息。
(3)将档案托管在省教育厅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有临时工作单位的,也可转移到本人临时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注意:着重收集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信息。
(4)将档案托管在省人才服务中心的,对有工作单位且此单位已与省人才服务中心签定托管协议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至省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如只是将档案托管在省人才服务中心而无工作单位的,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
注意:着重收集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信息。
特别提示:同学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档案转出地址后,将本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档案转出地址
联系方式:0871-6468882、13668770145 QQ:447961929
地址:昆明市商院路一号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崇仁楼405室
确认信息党员同学名单:
邬雨洋、谢丽霞、邓红梅、张 倩、申海燕、马 境、李 程、姚 远、李 莉、曲希红、宋枝蔓、郭素彤、陆 丹、周 莹、陈洪瑾、刘妍萍、米晓贞、
蒋利洪、姚艳春、明月超、杨 杰、黎 莎、金 莉、郑玲玲、刘淑珍 、李 萍、战 歌、逄静静
陈 萍、王兴隆、刘俊丹、兰紫、李秀明、姜然铭、刘杨、郑开元、刘玉琼、张楚雯、张玉娴、王翠蓉、邵莉莉、刘 琼、张宏宇、冯 菲、周 玲、李 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