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会计学院

会计学院党总支关于成立党建工作与学生服务中心的决定

2018-06-20 15:15:00 点击:

各党支部、团总支、团支部、各行政班: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建工作,促进学院党建工作与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院各党支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决定成立会计学院党总支党建工作与学生服务中心。
    党建工作与学生服务中心由学院党总支领导,中心主任由党总支组织员兼任,副主任与各级干部由优秀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担任,中心成员由各支部书记和辅导员推荐优秀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骨干构成。中心下设组织部、新媒体中心、综合服务部、学习实践部。
特此决定!
 

中国共产党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会计学院总支部委会
2018年6月20日

 
















编辑:李亚雪
审核:王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