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商学院校树、校花及吉祥物的通知

关于征集商学院校树、校花及吉祥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9 18:15:00 点击量: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不断纵深发展,校园文化建设得到了十分的重视。校园文化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对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对学生的成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是一种渗透到学生人生品格的长远影响。学校文化建设的水平,不仅决定了学校的发展方向和教育水平,更决定了人才的品质。当前,优秀的校园文化已经成为校园发展的一种核心力量,成为约束师生行为的非正式控制规则,从而促使师生放弃一些不适宜的行为习惯和利益取向,形成共享目标、荣辱感和奉献精神。

“刚毅坚卓、通财富国”充分体现了商学院师生的胸襟和气魄,体现了商学院的“天下观”和“国强观”,以执着精神激励广大师生在学术和人生的历程中勇于登攀。校树、校花、吉祥物的选定,是大学文化建设的具体体现之一,是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营造文化氛围、提升文化品味、凝聚师生力量、推动改革发展方面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已确定了办学宗旨、办学目标、校训、校风、校歌等阶段性成果。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内涵,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增强校园文化育人功能,现面向广大师生和校友征集校树、校花、吉祥物方案。应征作品须充分展现商学院建设高水平大学目标进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精神面貌和文化品质文化元素,体现商学院文化特点。主题明确,形象鲜明生动,符合大众审美标准,内容健康向上。推荐和涉及方案均需提供设计说明,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内涵。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具体说明如下:

一、征集内容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校树、校花、吉祥物。

二、征集对象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广大校友。

三、征集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充分展现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鲜明的文化元素,体现出商学院的文化特点。

2、充分展现商学院师生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进程中表现出的孜孜以求、勇于创新的良好精神面貌和文化品质。

   3、主题明确,形象鲜明生动,符合大众审美标准,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良好寓意,名称便于发音和记忆。

4、推荐和设计方案均需提供设计说明,便于评选时评委对方案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内涵。

(二)校树、校花推荐方案要求

校树方案参考要求:

1.反映商学院的自然和人文特点,代表商学院的大学形象和精神风貌;

2.适宜本地种植和生长的乡土树种或经引种后在本地表现良好的树种,并且在本地栽培历史悠久,用途广泛,生态、具有积极向上的内涵;

3.姿态优美,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和园林用途,具有较好的口碑效应和宣传效益,深受广大师生的喜爱;

4.具备寿命长、适应性良好、抗逆性强、耐病虫害等生物学特性。

5.所选校树品种限于海源校区、杨林校区。

校花方案参考要求:

1.具有代表性,栽培广泛,历史悠久,并与商学院的大学品位相一致;

2.以木本为宜,以观花为主,花期独特,雅俗共赏,深受师生认可和喜爱;

3.形态、花色、花姿要美,有较好的香韵和较高的美学价值和精神价值;

4.既可室内栽培观赏,又可用作室外的园林绿化,充分体现生态价值;

5.宜繁、宜育,适应性强,具有较高口碑价值和推广价值。

(三)吉祥物设计方案要求

1、吉祥物设计应融合商学院文化特色,具有拟人化特征,并深受师生校友喜爱,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2、可根据海源、杨林两校区的地理环境和校园风貌,设计体现校区特色、良好寓意的吉祥物。

3、吉祥物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系列图稿组成,可以包含平面和立体图形。

4、吉祥物的名称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标注于吉祥物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5、吉祥物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四、投稿方式

1、投稿需注明姓名、学号、学院班级、电话等联系方式。

2、可以就三项方案同时投稿,也可选择其中几项内容投稿。

3、方案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771785086@qq.com,联系电话0871-68357023 

4、每位参赛者将校树、校花、吉祥物的方案设计排版后(可以是其中一项或多项),打印成彩色稿件交到报国楼507办公室便于评审。

5、联系人严老师13529302000、红老师13888144349

6、请自留设计方案底稿。

五、截稿时间

活动日期为2015年6月17日—7月5日,投稿截止时间2015年7月5日17:00点

六、评选办法

采取专家评审、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评选方式。学校组织专门评选委员会结合投票结果进行评选,最终结果向全员师生及社会公布,被选用作品作者颁发证书及奖励。

评选结果将于7月10前在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网站公布。

七、其他说明

1、吉祥物设计方案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涉及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有权对投稿作品作适当修改,作品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所有。

3、如有雷同作品按照电子邮件发送的先后顺序为准。

4、本次征集活动主办单位:校庆组委会,承办单位:艺术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对本次方案征集保留最终解释权。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201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