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法学院

重温爱国主义先进事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法学院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系列报道

2015-12-12 00:35:00 点击:

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中指出:应当用党的基本路线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员和人民群众,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提出了十六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大学生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身兼重任。高校应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广大大学生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共识,形成努力进取的精神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

爱国主义是一个内涵非常宽泛的概念,上下五千年,纵横数万里都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不同于一般的政治理论教育,它需要理性教育,更需要情感培育。当代大学生知识背景、心理状态、思维方式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结合当代的青年的时代特征,法学院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由党总支副书记冯丽老师发起并牵头,各党支部书记带领支部党员开展了一系列的爱国主义教育,旨在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树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坚定决心。

 

(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做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动员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