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贯彻党的第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主题讲座

2019-12-12 16:06:00 点击:

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领会党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
为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于2019年12月11日10:30在文心楼104教室举行“贯彻党的第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主题讲座。本次主讲人为2019级法学系辅导员郇伟韬老师,全体2019级法学生皆按时到场。
本场讲座主要围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三个方面展开。
“是什么?”——介绍了党的几届几中全会,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几届中央委员会召开的第几次全体会议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基本精神;
“为什么?”——总体从向着中国之治新境界阔步迈进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意义两个解释为什么党要召开党的第十九大四中全会;
“怎么办?”——列举出了13个“坚持和完善”: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
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和完善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确保人民军队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
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
坚持和完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这13个坚持体现了高超的国家治理智慧,凸显“制度维度”和“制度自觉”。
党的十九大四中全会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本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午”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至此,法学院“贯彻党的第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主题讲座圆满结束。

撰稿:法学院 陈英平
编辑:法学院 李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