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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沟通,和谐校园——记法学院班级心理委员职责培训会

2016-03-28 14:28:03 点击:

2016年3月24日14时,为加强学院心理健康建设,更好发挥班委的桥梁作用,法学院心理辅导站站长杨冬香老师于明德楼305教室召开了法学院班级心理委员职责培训会议,法学院2013、2014、2015级各班心理委员均参会。
会议上,杨冬香老师对班级心理委员的现状和职责进行了详细说明。结合学校相关规定与法学院的实际情况,学院制定出相关管理条例,明确了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方式和班级心理委员的职责。其中包括了心理委员们的保密职责、汇报工作、应急心理问题、组织开展全班性的其他相关心理活动、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等等。同时规范了班级心理委员的权利,并制定了对班级心理委员的评价与反馈制度,以完善班级心理委员的作用与效果。在会议中,各班级心理委员认真听取老师的讲解,积极参与讨论,并分别阐述了各自的工作规划、建议,班上同学们的心理状态等。会议内容丰富,对各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起到很大的帮助,同时也极大的方便了辅导员老师们的工作。
心理委员是为班级同学、寝室同学及身边朋友提供有关心理健康方面帮助的人,在班级中设立心理委员,开展心理互助活动,是我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朋辈教育的重要途径和形式。法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的遴选、确定,增进了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的进程,为我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我院心理委员们以良好的发展姿态,积极协助学员辅导员老师深入、及时地了解班级同学的心理状况,遇到突发事件,可以在第一时间与老师取得联系以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避免不必要的伤害。配合辅导员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学校心理健康维护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供稿:2014级法学1班 成云龙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