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法学院

3.15维权在行动——记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3.15消费者权益普法

2016-03-17 09:26:16 点击:

为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真正做到法律意识在心中、维护权益见行动,我校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与嵩明县龙保派出所合作,于2016年3月15日在大学中心城汇尔佳开展了消费者权益普法保护活动。此次活动由法学院专职教师马嘉、邓蕊担任法律顾问,法律援助中心的所有成员参与宣传,希望通过此次的活动唤起市民对自己自身权益的关注,让广大消费者真正的懂得对假冒商品、不法商家、侵权行为说“NO!”。

红色的条幅在汇尔佳商场入口显得尤为醒目,吸引了许多人驻足。嵩明县龙保派出所提供的维权画板生动形象地罗列出生活中的多种不法侵权行为,如电信诈骗手段、不良商家虚假宣传以及非法集资陷阱等,使围观群众在获得趣味的同时也加强了自己维护权益、自我保护的意识。

为了使更多的人懂得维权的方法和意义,在活动现场,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3.15消费者“维权”动起来》的宣传资料,让消费者掌握一些购物技巧,锻炼一双火眼金睛辨真假明得失,使自己免受一些不良商家的坑骗。

与此同时,法律援助中心成员认真讲解说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和维权案例及方法,在解决广大市民消费维权困惑的同时,也锻炼了我社志愿者的实践能力。

活动中最受欢迎的是维权知识竞猜环节——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满载而归,在了解维权知识的同时也获得了各种精美小礼品。部分市民就如何更好地以及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与志愿者进行了较多互动,极大鼓舞了志愿者们为市民服务的热情。

现如今假货横行、诈骗猖狂,食品安全更是被推上风口浪尖,如何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成了民众非常关心的问题,此次活动的举办也显得尤为重要。活动的圆满成功不仅向广大市民们普及了关于自身权益方面的知识,鼓励其利用权益知识进行自我维权,加深了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获得一定成效。也使参与的同学们受益匪浅,决心更加努力学好法律知识,在下一次活动以及未来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社会。
 
撰稿:郭  爽
摄影:王际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