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法学院

师辈关怀,诫言相引——记法学院2016级年级大会

2016-11-10 14:30:00 点击:

2016年11月9日18时30分,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冯丽老师于文心楼104教室召开了关于人际交往与个人修养主题的年级大会,在法学院2016级辅导员杨戈林老师组织下,法学院2016级全体同学均到场参与。

大会上,冯丽老师劝同学们珍惜并过好集体生活,团结友爱、和睦相处,通过50条社会生活诫言,对法学院2016级新生做出大学生素养细节要求,教导同学们把对方看在眼里、放在心里,尊重他人、尊重自己。如:“要约人提前一天说”、“不要问能百度到答案的问题”、“别人做事的时候(睡觉、看电影.......)懂得安静”、“公共场合请不要吸烟;对任何服务行业的人说谢谢”、“咳嗽打喷嚏的时候及时捂住,吃东西不要发出声音,喝水不要发出声音,不要用嘴发出各种奇怪的声音”等,强调自我修养在细微处展现。


 

此次法学院2016级年级大会,师辈通过50条社会生活诫言的讲述,关怀后生,指导学生。不仅有利于提升同学们的法律职业素质,而且有利于锻炼同学们对人情世故的处理能力,培养批适应社会生活的高素质综合型法律人才。

 

撰稿:涂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