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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常识篇 一、森林火灾的危害 森林火灾时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凡是失去人为控制,在林地内兹有蔓延和扩展,对森林、森林生态系统和人类带来危害和损失的,超过一定面积的林火,就称为森林火灾,森林防火的方方针是“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以受害森林面积大小为标准,森林火灾分为以下四类: 1. 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其他林地起火(包括荒火); 2.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 3.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 4. 特大森林火灾:伤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的。 二、森林火灾的起火原因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一)人为火包括以下几种: 1. 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2. 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吸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3. 故意纵火。 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在我市的森林火灾中,由于吸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二)自然火: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的1%。 进入林区必须做到“五不准”,不准在林区内乱扔烟蒂、火柴梗;不准在林区内燃放爆竹、焰火;不准在林区内烧火驱兽;不准在林区内烧火取暖、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内玩火取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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