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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火灾报警扑救、疏散预案

  为了确实搞好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而制定本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有效地扑火,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1. 火警报案

      (一)报警时应根据火势情况,首先向周围人员发出火警信号,同时以最为简便迅捷的方式报告保卫处值班室(敬业楼107室,电话:68301007),报警时要沉着冷静,讲清楚自己姓名、所在部门、起火地点及位置、是什么东西着火及火势大小。

  (二)保卫处值班中心人员在接到火警后,应立即通知离所报火警地点最近的值班员迅速前往报警地点,确认是否是火警,若是,应做出正确的处理并报告值班干部和需要到达火灾现场的相关部门。

  (三)如火势太大,需要向公安消防队报警时,要讲清自己的姓名,单位地址和所用电话号码,并注意听清和正确简洁地回答消防队的询问。待对方明确说明可以挂断电话后,方可挂断电话。

  二、火灾扑救、疏散

  (一)建立应急灭火指挥部

      指挥长由当日行政班干部担任。校领导或处领导到达现场后,由校领导或处领导总指挥,值班干部和到场的其他干部协助。

   设副总指挥一人,由当日行政值班干部担任。其职责如下:

      (1)接到报警后,要明确火灾方位,迅速赶到现场,查看火势,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2)决定下达停电、部分停电、停工等,并决定是否向“119”报警。

  (3)根据火势做出局部或全部撤离疏散的指令。

  (4)向公安消防部门指挥员介绍情况,并参与公安消防部门的火灾扑救工作。

      (5)指挥医务人员抢救受伤人员,并安排车辆运送受伤人员到达就近医院救治。

   (6)扑救完毕后指挥保卫人员和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

   (二)成立应急、疏散、灭火小组

      (1)火情侦察组:组长、组员为义务消防队员;

   (2)人员物资疏散组:组长为学生事务部主任或副主任,组员为机关职工及部分学生;

   (3)破拆组:组长、组员为义务消防队员;

   (4)灭火战斗组:组长、组员为义务消防队员;

   (5)火场警戒组:组长、组员为义务消防队员;

   (6)伤员救护组:组长为院领导,组员为辅导员;

      (7)善后处理组:组长为院领导、组员为保卫处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和导师。

   (三)灭火方案实施步骤。

  接到火灾报警后,当日值班干部迅速通知以上各组。

  1. 接到通知后,火情侦察组在组长的带领下迅速赶往起火现场,查明燃烧物质的性质及燃烧状况,并迅速把情况反馈给灭火战斗组,协助灭火战斗组扑灭火灾;

  (2)接到通知后,人员物资疏散组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在组长的带领下,对火灾现场进行搜索,是否有人员被困和贵重物资需要转移,如有,及时对被困人员进行救助,并对贵重物资进行转移;

  (3)接到通知后,破拆组人员准备好破拆工具,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对火灾现场的障碍进行破拆、清理,并协助灭火战斗组扑灭火灾。

  (4)接到通知后,灭火战斗组迅速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带好灭火器材,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按分工迅速展开灭火战斗。如火势太大,必须遵循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如火势一般,可一举扑灭。

  (5)接到通知后,火场警戒组带好警戒器材,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对火场实行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并防止不法分子趁乱作案;

  (6)接到通知后,救护小组迅速赶往火灾现场,把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如没有伤员,协助警戒组进行火灾现场进行警戒;

  (7)火灾善后处理组负责安排专门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保护,并配合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火灾调查。

  以上各小组的行动同时进行,在整个火灾扑救中必须相互配合,协调互助。在火场中如需要临时安排,由火场总指挥负责调动,各组人员必须积极配合。

  三、本预案为我院长期预案。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保卫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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