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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保卫部门在学校工作中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量化考核,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制订本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应以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已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发案少、秩序好、师生满意”的工作目标,讲究实效,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2.及时处理师生和群众的报警求助事项,劝阻和制止违反校园管理,治安管理等违纪违法行为,在职权范围内依法盘查可疑人员,对正在实施现行破坏的犯罪活动,要迅速报告和扭送公安机关查处。

       3.热情接待群众与校园治安有关的来访,接受投诉、举报和咨

询,认真及时调处和反馈有关部门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查办,实行“受理、查办、反馈”一条龙的工作责任制。及时为师生排忧解难,力戒拖拉、推诿行为出现。

       4.按照“防盗、防特、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内容,随时留意检查学校内部的防范工作,发现内部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整改。一时无法处理的,书面报告学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整改措施落实,严防事故发生。

       5.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来校查处案件。校园内部发生治安、刑事和灾害事故,应组织力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查处。

       6.配合学生处等有关部门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学生进行现场帮教教育、依法查处工作。

       7.做好当班值勤的各种勤务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记录,整理值班室的内务。

        8、值勤人员应着装、佩带工作证、举止端庄、文明执勤、按章办事。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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