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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职能

2012-12-18 23:17: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以下亦称“中心”)成立于2010年7月,中心运用经济学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以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尤其是东南亚南亚各国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服务于中国面向西南开放及云南省“桥头堡”战略下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心职能如下:
一、宣传和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中心在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一些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为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三、接受委托或组织参与有关部门和地区拟定的研究课题的招投标。
四、研究国际经济合作动态,对宏观经济政策的综合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研究区域产业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对产业结构、投资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及国民经济发展的技术选择、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发展政策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六、研究我国对外开放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外贸易政策、外资利用政策等,提出对策建议。
七、研究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及其经验教训,为我国改革和发展提供借鉴。
八、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人力资源开发、收入分配、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生态平衡与环境保护等政策。
九、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以及与国内外教育科研机构的交流。
十、筹办各种形势分析会、研讨会、论证会,加强校内外交流。
十一、编辑出版具有指导性、服务性、理论性的内刊,办好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网站,建立交流平台。
十二、承办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
二O一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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