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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8-27 19:05:57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作用,做好2014年度基地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研究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具有云南特色和学科比较优势的学术前沿问题,注重多学科综合研究,加强应用对策研究,突出基地自身研究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建设学术高地和新型智库,带动学科及队伍建设,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课题设置

  1.《2014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分重点课题(带“※”号)和一般课题。每个基地原则上立2项课题,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1项。

  2.根据今年基地课题申报总数、课题项目设计论证质量、往年基地课题结项率优秀率等情况,对课题指南中第1~25个基地课题(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最后立项数可作适当调整。

  3.课题指南中第26~34个基地为今年新设立基地,每个基地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立1项。

  三、课题申报

  1.申报人原则上按照发布的课题指南申报课题。未列入课题指南但符合基地研究方向和研究范围的,申报人可对应相关基地课题,以自选课题方式进行申报,但需经研究基地承建单位和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自选课题评审从严,以质量为立项标准,原则上不突破每个基地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立1项的规定。

  2.课题指南中第1~25个基地课题实行开放式申报,基地和基地以外研究人员均可申报。课题申报及立项上,支持基地以外研究人员竞争申报、支持基地研究人员与基地以外研究人员联合申报、支持专业研究人员与实际工作者合作申报。为扶持新基地建设发展,新设立的第26~34共9个基地课题,今年暂限于本基地研究人员申报,争取每个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都有立项。

  3.申报基地课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学科研究并能够组织项目实施;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不得挂虚名而不实际参与研究,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及省级各部委办厅局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2003~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研究者和被撤项者、2006年度及2007~2008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项目。上述各类项目结项时间以结项证书为准。

  5.为改进课题申报管理工作,今年基地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数字化平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kyglpt.ynpopss.gov.cn),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成纸质申请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交于科技处(慧宇楼120办公室)签署意见盖章后,由我部门统一报省社科规划办。

    报送材料包括:①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7份(1份原件和6份复印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②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191106757@qq.com)。发送邮件主题标明“××学院XX老师2014年度基地课题申报数据材料”字样,并确认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四、成果形式

  本年度批准立项的基地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集或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完成时限为1年,专著为1~2年。应用类研究课题完成研究申请结项时,除提交最终成果外,还须提交1份决策咨询报告(3000字),作为完成研究任务的一项要求进行验收。

  五、经费资助

  1.基地课题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规划办从专项经费中安排,资助标准、拨付方式和管理使用依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执行。从课题申报环节开始,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的监督管理;项目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资助经费规范开支、合理使用,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2.基地课题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6万元、一般课题每项4万元。根据今年课题申报总数、立项数及其他因素,对第1~25个基地获得立项的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资助标准,可以作适当调整,实际资助标准以立项通知为准。对新设立的9个基地,重点课题每项资助6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优先保证。但资助经费要与课题立项挂钩,按实际立项数安排资助经费。

  六、其他要求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今年申报基地课题拟立项项目,将在云南省社科规划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发正式立项通知。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已获得立项的一律作撤项处理。

  2.坚持立项与结项并重原则,今年基地课题立项在坚持质量优先前提下,要同时参考往年基地课题结项率、优秀率及检查考评结果,不搞简单平衡、不搞一刀切,各基地课题实际立项数可以适当有所区别。

  3.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地课题申报工作,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认真指导研究人员申报基地课题,扩大申报范围。要严格审查申报人资格,审核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真实性、课题论证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成员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4.基地课题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22日止交予,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部门:科技处 

     联系人:田志军、王欢欢

         联系电话:0871-68301159 

附件: 

2014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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