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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2011-12-20 22:59:1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单位: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公告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申报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将申报精神传达到所属单位和个人,广泛开展动员,积极组织申报。
二、请各单位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公告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请书填写内容准确无误,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三、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所有学科申请书必须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
四、项目申报所需《申请书》、《论证活页》、《项目数据代码表》等材料,请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项目申报”栏目中下载。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学院科研处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省哲学社科规划办公室,省社科规划办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请认真做好课题申报数据录入等工作,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和报送材料完整。报送科研处的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活页(纸质和电子版)一式7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六、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仍然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尚未下达),我省将采取省内初评办法,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和筛选,最终上报数量严格控制在全国规划办下达的指标以内。请申报者既要注重选题的科学性和填表的规范性,又要高度重视论证质量的显著提高。
七、本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受理申报时间从2011年12月12日起至2012年2月15日止。请各单位申报者务必于2012年2月15日将申请书报送学院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在组织申报过程中,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闫卓慧、田志军
联系电话:0871-8301010、8301159
邮箱:1203736551@qq.com
科研处
          2011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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