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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云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2011-07-19 17:07: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申报者资格
本年度课题设置重点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基金课题和单位委托课题,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申报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中级以下职称者需具有两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行专家推荐。重点招标课题申报者须具有主持省部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青年基金课题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均不得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全面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
凡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云南省社科基金课题及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课题在研未结项者,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同一课题不得多处申报。
课题组主要成员限同时参加三个以下课题,且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报时间和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
各学院、各部门务必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申报材料请在201191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上传之前须由科研处先审核后再复印相关份数)
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需提供审查合格的《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4份;
审查合格的《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招标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申报了重点招标课题的单位提供)一式7份。
同时将配套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科研处阎卓慧、田志军等两位老师的邮箱。
三、课题研究时限要求
本年度重点招标课题要求3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12年完成,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省规划办批准。申报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工作,如逾期未结题,省规划办将按《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撤项等处理。
 
四、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本年度课题研究经费资助标准为:重点招标课题48万元;重点课题11.5万元;一般课题0.40.6万元;青年基金课题0.2万元。单位委托课题研究经费由委托单位筹措,资助经费不得低于0.4万元,申报时必须附上申报人所在单位的经费到位证明或资助单位的经费保障证明。申报者应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合理预算经费,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五、课题审批程序
本年度重点招标课题实行招标制度,按课题投标、资格审查、会议评标的程序进行。其他类别课题按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的程序进行。课题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和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凡在课题研究团队中出现的专家须回避课题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书,并根据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分期拨付课题经费。
 
六、其他事项
《云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列示的重点招标课题名称即为具体研究题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或缩小研究范围,否则不予受理。其他类别课题的申报者可参照《课题指南》中标明的研究领域和方向,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反映云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体现前瞻性和创新性。
重点招标课题申报者填写《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招标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等候通知到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者视为主动放弃;
其他类别课题申报者填写《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个人今后申报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的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联系人:闫卓慧、田志军 陈丹妮
咨询电话:0871-83010108301159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科研处
                                               201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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