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部:
为做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根据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通知要求和我院科研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科研处将于2011年6月底完成我院2009年度省教育厅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院(系)、部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认真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准备工作(应结题项目清单见本通知附件)。
2、结题材料提交要求:
(1)项目验收申请表(A4纸双面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2)项目终结报告书(A4纸双面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3)项目验收证书(A4纸双面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4)成果材料(含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录用证明或引用证明等,成果材料用A4纸双面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在封面注明成果材料清单目录)。
上述材料(含电子版),请于2011年6月20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闫卓慧、田志军 电话:0871-8301010、8301159
科研处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