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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研究生项目申

2016-09-26 15:58:0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2017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研究生项目申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研究生项目和指导性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教科〔2016〕32号)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7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资助额度为:

 
1.资助性项目: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结题验收;理工农医项目资助4万元/项,人文社科项目资助2万元/项;
2.指导性项目:经费由学校自筹,省教育厅备案立项。理工农医2万元/项,人文社科1万元/项。
二、申报名额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采取“学校限额上报、学校评审推荐、教育厅备案立项”的方式管理。本年度我校获资助理工农医类资助性项目3项;指导性项目5项。
三、申报条件
1.资助性、指导性项目:
(1)申报者为我校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且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周岁;
(2)项目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和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最终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3) 二级学院要结合专业学科建设导向选题、审定,提倡综合集成,论文等研究成果落地,致力于校本研究;在同等条件下,有关转型内容、校本研究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4)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社会道德的行为;
(5)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 项目内容涉及国家机密;
(2)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科研人员;
(3) 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
(4) 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结题,参与他人主持的项目累计达2项者。
(5)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四、申报名额及评审方式
资助性项目和指导性项目,初评不限额申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推荐,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申报方式
申请者请填写《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指导性项目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本单位的《2017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以上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完善相应签字/盖章后,附《2017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无须盖单位公章)。附上所有电子版交教学科研事务部。
(申报材料电子版上交邮箱ynnubskyc@126.com,时间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纸质版上交时间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上午12:00前,预计10月8日-9日开评审会)。
 
截止时间:联系人:王欢欢        地点:慧宇楼120办公室
电  话:0871-68301159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性项目申请评审书
2.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指导性项目申请评审书
3. 2017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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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事务部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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