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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联盟第四期教育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6-03-15 11:21: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联盟第四期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的说明》的要求,将于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对立项课题的中期检查。现对第四期教育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联盟于2015年4月10日批准立项的课题,我校相关课题信息如下:

 
二、检查方式
 本次中期检查采取网络评审,课题负责人提供相应材料,由校学术委员会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
三、上报材料:
 各课题负责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
2.课题变动情况表(一式两份,无变动情况的不需提交)
3.已完成的调研报告及数据统计结果(一式两份)
4.已发表的文章复印件(发表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一式两份)
5.经费使用情况表(经计划财务处审核)。
 请各课题负责人认真审核材料,并将项目材料汇总列表签字后一并上交。材料需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时间安排:
1. 2016年3月18日前,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相应材料
2.2016年3月25日前,完成专家评审,
3.2016年3月31日前,上报联盟教育教学部。
 中期检查是课题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中期检查的结果将存入联盟教育教学部课题管理档案,作为结题的重要依据。教育教学部将对中期检查的结果进行通报。对课题进展情况良好,课题阶段性成果丰硕的课题主持人及其单位给予表扬。对课题进展缓慢,成效差、专家评价差的课题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中期检查的课题将限期整改,直至给予撤项,追回下拨经费,限制今后申报的处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田志军:138880738420871-68351796(内线2796)
陈艳芳:137691858040871-68301159(内线2159)
邮箱:ynnubskyc@126.com
教学科研事务部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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