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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2015-08-24 18:58:2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单位:

  一、招标单位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省级有关部门,省级社科研究机构,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省社科院、省社科联及州市社科联(社科院),全省各高校,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及各高校社科研究基地等。投标原则上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主体单位。鼓励省内跨区域、跨单位、跨部门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工作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深入研究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推动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1.本年度重大招标项目共确定30个研究方向,每个招标研究方向中标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中标项目达不到重大招标项目立项要求的,可转立为重点项目立项。本年度重大项目以招标立项和委托立项两种方式确定,最终立项数视项目申报、评审和经费安排情况确定。

  2.重大招标项目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规划办从专项经费中安排,资助标准、拨付方式和管理使用依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资助强度根据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范围和研究需要确定,省社科重大招标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为10万元至20万元,重点项目为5万元。资助经费与项目立项挂钩,按实际立项数安排资助经费。

  五、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每个重大招标项目的首席专家只能为1名。首席专家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投标,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2个招标课题投标。

  3.首席专家须组建与投标项目紧密相关的研究团队,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申报。研究团队成员既要有专业研究人员,也要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加。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省级各部委办厅局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2013~2015年度被终止研究和被撤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在研的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逾期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上述各类项目的结项时间均以结项证书为准。

  六、投标项目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原则上按照发布的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无明确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或与以往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立项重复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招标方向要求,鼓励投标者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

  2.投标项目要紧密结合云南实际,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3.投标者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项目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作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4.投标者须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5.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

  6.投标项目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研究项目申请结项时,除提交最终成果外,还须提交1份决策咨询报告(3000字左右),作为完成研究任务的一项要求进行验收。

  7.本年度重大项目投标课题通过活页通讯评审入围学科组会议评审但最终未被立项,以投标课题为基础转而申报下一个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七、投标纪律要求

  1.各有关科研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认真指导、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2.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3.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无特殊情况,首席专家不得变更。

  4.本年度批准立项的重大招标项目一般应在1~2年内完成。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项目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延期。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完成和结项的,作终止研究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八、具体时间安排

  1.投标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数字化平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kyglpt.ynpopss.gov.cn)下载填写《投标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投标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省社科规划办,个人单独投标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材料包括:①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9份(2份原件和7份复印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②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申报汇总清单纸质版1份;③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ynnubskyc@126.com),发送邮件主题标明“××老师2015年度重大项目投标数据材料”字样,并确认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未经单位审核同意的个人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省社科规划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资格的《投标书》进行评审,评审后入围的投标项目进行学科组会议答辩,推出的建议立项项目名单报省委宣传部审批后,在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已中标的一律作撤项处理。

 

  联 系 人:田志军、王欢欢  

  联系电话:0871-68301159  

    电子邮箱:ynnubskyc@126.com    

 

  附: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招标课题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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