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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8-24 17:47:4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作用,做好2015年度基地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立足云南实际,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开展学术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及时为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决策咨询,为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我省跨越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

  1.《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中每个基地列3~4个选题,每个基地原则上立2项课题,其中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1项。

  2.根据今年基地课题计划立项数、申报总数、课题设计论证质量、往年基地课题结项率和优良率等情况,对课题指南中第1~35个基地课题(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实际立项数可作适当调整。

  三、课题申报

  1.申报人原则上按照发布的《课题指南》申报课题。未列入《课题指南》但符合基地研究方向和研究范围的,申报人可对应相关基地课题,以自选课题方式进行申报。自选课题评审从严,以质量为立项标准。

  2.基地课题实行开放式申报,基地和基地以外研究人员均可申报。在课题申报及立项上,支持基地以外研究人员竞争申报、支持基地研究人员与基地以外研究人员联合申报、支持专业研究人员与实际工作者合作申报。

  3.基地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基地重点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报基地一般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仅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课题申报。在同等条件下,基地研究人员申报课题立项优先。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及省级各部委办厅局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2013~2015年度被终止研究和被撤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项目。上述各类项目的结项时间均以结项证书为准。

  5.本年度基地课题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数字化平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kyglpt.ynpopss.gov.cn),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成纸质申请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省社科规划办。报送材料包括:①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7份(2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②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申报清单纸质版1份,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ynnubskyc@126.com)。发送邮件主题标明“××老师2015年度基地课题申报数据材料”字样,并确认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未经单位审核同意的个人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完成时限

  本年度批准立项的基地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集或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完成时限为1年,专著为1~2年。应用类研究课题完成研究申请结项时,除提交最终成果外,还须提交1份决策咨询报告(3000字),作为完成研究任务的一项要求进行验收。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项目研究并结题。无正当理由逾期的,项目作中止研究处理。

  五、经费资助

  1.基地课题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规划办从专项经费中安排,资助标准、拨付方式和管理使用依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执行。从课题申报环节开始,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的监督管理;项目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资助经费规范开支、合理使用,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2.基地课题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6万元、一般课题每项4万元。根据今年基地课题申报的具体情况,对各基地获得立项的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资助标准,可作适当调整,实际资助标准以立项通知为准。

  六、其他要求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对本年度申报基地课题拟立项项目,将在云南省社科规划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发正式立项通知。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已获得立项的一律作撤项处理。

  2.坚持立项与结项并重原则,本年度基地课题立项在坚持质量优先前提下,要同时参考往年基地课题结项率、优秀率及检查考评结果,不搞简单平衡、不搞一刀切,各基地课题实际立项数可有所区别。

  3.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地课题申报工作,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认真指导研究人员申报基地课题,扩大申报范围。要严格审查申报人资格,审核申请书填写内容,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真实性、课题论证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成员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4.基地课题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田志军、王欢欢

  联系电话:0871-68301159  

    电子邮箱:ynnubskyc@126.com    

  附: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课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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