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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通知

2015-05-15 19:47: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州、市委宣传部,省级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省委党校,各高等院校,省级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质量和扩大学术影响力,打造云南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品牌,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5年增设“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项目,集中推出反映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前沿水平的系列标志性研究成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的创新,鼓励广大专家学者以优良学风打造更多的精品力作,进一步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成果文库申报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的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跨学科的成果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入选成果文库的成果在数量上从精,在质量上从严,真正体现现阶段云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水平,高于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有关要求。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尚未公开出版,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的研究成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省“两院”(省东南亚南亚研究院、省民族研究院)课题、省社科学科建设项目、省社科“智库”建设课题、省社科精品工程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的研究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外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学术价值的其他优秀成果。

  二、资助办法

  1.严格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按照学科由省内同行专家审读匿名书稿,经学科组会议评审,遴选出拟入选成果文库的书稿,名单报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和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网上公示后下达立项通知。

  2.未受到国家、教育部或省社科规划资助的优秀成果,一经入选成果文库将作为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予以立项(经费不再另行安排),成果正式出版后视同结项并发给“合格”等级的结项证书;对部分达不到入选成果文库要求,但成果基础较好且具有出版价值的书稿,经学科组会议评审专家组推荐后可列入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建议名单。

  3.为集中推出标志性系列研究成果,打造云南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品牌,入选的成果文库由省社科规划办选定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立项通知下发后,申请人、省社科规划办和出版社签订三方出版合同,由出版社开具资助经费60%的正规发票,第一期经费拨付至出版社后交出版社正式出版,预留40%的经费待著作出版后拨付。

  4. 2015拟资助成果文库10部(严格按质量确定,可少于10部),每部5万元左右,实际资助经费根据成果入选情况作适当调整。

  5.项目成果将按照“统一标识、统一封面、统一版式、统一标准”的要求编辑出版,出版物封面需注明“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字样。

  6.在《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管理办法》制定实施前,参照《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受资助项目成果正式出版后,须将10套样书及1份3000字以内的成果概要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项手续。不能如期履行申请承诺或成果存在学术不端情形的,经查证属实的予以撤项,追回已拨资助经费,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学术价值,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2.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申报成果与已出版同类著作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10%,且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已经申报各类出版资助的著作、再版著作不予资助。

  3.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成果形式,以及编著、主编、参编著作不予受理),字数一般在20~50万字,篇幅超过50万字的要适当改写和压缩。

  4.申请人须是我省科研人员(包括退休科研人员)和理论工作者,为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且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

  5.申请人须保证申报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已出版著作申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批评,申请人在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时不再推荐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如已入选,作撤项处理。

  四、申报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2.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申报工作的指导工作,严格把关,严格资格审查、形式审查,签署明确意见统一汇总后报我办,不受理未经单位签署意见的个人申报材料。

  3.申报人按《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可登录云南社科规划网http://www.ynpopss.gov.cn下载)要求用计算机如实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保证成果入选后3个月内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完成修改。

  4.申报材料包括:

  (1)《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一式3份;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3套;成果概要一式3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千至1万字的成果内容简介、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

  (2)经审核并盖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清单》一式1份。

  (3)申报材料电子版,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及申报清单。

  5.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5月22日前将申报相关材料统一报送我办,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并标明“XX姓名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田志军 王欢欢

  联系电话:8301159  

    邮箱:ynnubskyc@126.com  

   

 附件:2015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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