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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5-04-03 23:09:01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单位:

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研究生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教科[2015]9号)(附件1)2014年度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根据文件要求,将我校申报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设置:

1、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项2万元,申报不限名额;

2、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91.1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者为具有副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我校在职人员。

2.项目以科学问题为牵引,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最终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3.在同等条件下,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人文社科基地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4.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无学术不端等有悖于社会道德的行为。

5.每位申报者只能在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中选择1个项目类别申报且只能在所选择的项目类别中申报1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项目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2.已列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和科学技术部等国家及部委资助且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

3.已列入云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云南省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厅和科学技术厅等省级相关部门资助且研究内容雷同的项目。

4.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未结题,或参与他人主持的项目累计达2项。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具有申报资格。

三、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教学院(部)一般项目至少申报1项,重点项目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申报,各行政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申报;

2、请各单位于417以前将申报材料交科技处;

3、申报材料:

重点项目:A3份,B3份,电子版以姓名+重点项目+项目名称命名,并发科技处邮箱ynnubskyc@126.com

一般项目:教育厅科研基金一般项目及研究生项目申请评审书3份,电子版以姓名+一般项目+项目名称命名,并发科技处邮箱ynnubskyc@126.com

4、联系人:田志军 王欢欢 ,联系电话:68301159(内线2159)。

四、注意事项

1、研究时间统一填写为20155月~20174月;

2、管理费按资助经费的5%填写;

3、重点项目申报A表、B表有文理科之分;

4、重点项目申报B表为匿名表,切勿出现申报者及项目组成员单位、姓名等身份信息,否则形式审查不合格而取消参评资格;

5、《申请评审书》要求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文件

附件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一般项目及研究生申请书

 

科技处

20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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