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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北方国际大学联盟教育教学部第四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12-16 22:26: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学院和行政部门
现就北方国际大学联盟教育教学部第四期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课题须有校内先期基础工作和初步的研究成果;
2、 充分突出应用性,着眼于解决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3、 清除重复研究与无效研究,减少空泛的一般性研究;
4、 已有立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立项方法
     本次课题立项仍采取“前期按一般课题开展工作,中期认定重大课题”的方式。请各单位要对课题申报人的资格、申报材料的质量严格把关。
立项程序为:
1、 申报人填写《北方国际大学联盟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见附件一)
2、 校内组织申报项目初评;
3、 学校推荐,在申报表上签署专家及学校推荐意见;
4、 联盟教育教学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终审立项项目;
5、 在大学联盟内各院校公布全部立项名单。
三、课题研究经费
    为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各单位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的深入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对立项课题研究经费作如下说明。
1、一般课题资助经费5000元;
2、重大课题资助经费10000元;
3、特殊课题资助经费15000元。
四、立项评审办法
按照 《大学联盟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二)第一章“课题申报及审批 执行。 
五、 研究范围
1、 学校发展战略研究(转设、转型、定位);
2、 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定位发展的试点工作研究;
3、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现应用技术人才培养的研究;
4、 应用型人才培养相适应的师资队伍(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
5、 教育观念变革、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研究;
6、 各类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国际合作办学招生方法和手段的研究;
7、 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研究与实践,数字化校园建设、MOOC课程开发使用环境等。
   六、立项申报材料提交的要求
     各课题申报人要求提交立项申报表2份(A4纸双面打印),并上交科技处立项申报表的电子版。
七、 针对立项课题的其他要求
1、 结合学校实际,有前期研究基础,操作性强,有推广价值;
2、 研究过程要有教育教学的实证性工作,成果要经过一定的实践检验;
3、 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中期检查为项目的阶段性考查,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不延长;
4、 结题时,至少有两篇在公开出版刊物上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
5、 结题报告中要体现在该课题指导下形成的教育教学实施和推广的方案。
6、 最终经学校评审推荐上报集团项目数为9项
    各申报人根据立项办法进行课题申报,认真填写《北方国际大学联盟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见附件一)并签署学校意见。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6日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申报材料上交科技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田志军 王欢欢 
   电话:0871--68301159
   邮箱: ynnubskyc@126.com
 
 
                                          科技处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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