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研究和发展规划》,经省委宣传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4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面向全省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省级有关部门,省级社科研究机构,州市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省社科院、省社科联及州市社科联(社科院),全省各高校,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及各高校社科研究基地等。投标原则上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主体单位。鼓励省内跨区域、跨单位、跨部门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工作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深入研究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促进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谱写中国梦的云南篇章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1.本年度重大招标项目共确定59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招标选题方向原则上确定1项中标课题。本年度重大课题以招标立项和委托立项两种方式确定,具体立项数视课题申报、评审和经费安排情况确定。
2.重大项目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规划办从专项经费中安排,资助标准、拨付方式和管理使用依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资助强度根据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范围和研究需要确定,一般为10万元至20万元。资助经费与课题立项挂钩,按实际立项数安排资助经费。
五、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责任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首席专家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含处级)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每个重大课题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
3.首席专家须组建与投标课题紧密相关的研究团队,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联合申报。研究团队成员既要有专业研究人员,也要吸收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加。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首席专家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投标。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2个招标课题投标。项目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无特殊情况,首席专家一般不得变更。
4.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及省级各部委办厅局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负责人,2003~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研究者和被撤项者、2006年度及2007~2008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被撤项者,不得作为首席专家、子课题负责人参加本次课题投标。上述各类项目结项时间以结项证书为准。
5.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原则上按照发布的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也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或与以往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立项重复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只要符合课题招标方向要求,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但选题要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抓住几个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6.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科研主管部门要从投标选题设计、课题内容论证、首席专家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和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7.投标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8.投标者可登录省社科规划办网(www.ynpopss.gov.cn)下载填写《投标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投标书》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省社科规划办。
六、完成时限及项目成果
1.本年度批准立项的重大项目一般应在1~2年内完成。研究课题申请结项时,除提交最终成果外,还须提交1份决策咨询报告(3000字),作为完成研究任务的一项要求进行验收。
2.课题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将作为课题结项和等级鉴定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要求
1.对今年投标拟立项项目,将在云南省社科规划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发正式立项通知。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已中标的一律作撤项处理。
2.今年重大项目投标课题通过专家活页通讯评审入围学科组会议评审但最终未被立项,转而申报2015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或直接转为立项项目。
3.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认真指导研究人员申报重大项目,扩大申报范围,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报送材料包括:①审查合格的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8份(1份原件和8份复印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②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的申报汇总清单纸质版1份。③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ynnubskyc@126.com),发送邮件主题标明“××老师2014年度重大项目投标数据材料”字样,并确认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未经单位审核同意的个人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5.重大项目招投标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1月2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田志军、王欢欢
联系电话:0871–68301159
邮箱:ynnubskyc@126.com
地址:商学院慧宇楼120办公室
附:2014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招标课题研究方向
科技处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