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一次学习的通知
2019-04-10 15:35:05 点击:
校党委委员,中层干部(正职)中的党员同志,各党总支书记(主持工作副书记):
按照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部署安排,现将2019年第一次集中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
时 间:2019年1月7日上午10:00;
地 点:慧宇楼102会议室;
参加人员:校党委委员,中层干部(正职)中的党员同志,各党总支书记(主持工作副书记)。
二、学习方式
集中学习。
三、重点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上海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
5.《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主要内容;
6.传达学习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通报》;
7.自学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四、学习要求
1.参加学习的同志要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分管工作和个人实际,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
2.在学习过程中要做好学习笔记,主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确保学习效果。
特此通知。
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