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党建工作

2017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2018-07-13 13:10:29 点击: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17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师大党委《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2017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云师大党通字〔2018〕5号)要求,结合商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题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党总支和党支部“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
二、范围
党总支、党支部
三、时间
2018年3月29日前完成(以下时间规定为参考时间,提倡提前安排)
四、步骤
(一)制定方案。党总支统一组织,党支部具体实施。由党总支统一上报会议方案。(3月16日前)
(二)集中学习。党总支统一组织学习,各党支部组织讨论。集体时间不少于2小时(3月20日前)。
(三)谈心谈话。党总支书记与副书记、院系组织员和院长、教研室负责人中的党员以及各党支部书记必谈。党支部书记与所在班子成员、各党小组长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所在党小组长必谈。提倡普通党员之间互谈。谈话三项任务:交流思想与生活,听取对方对本人的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3月22日前)
(四)征求意见。党总支:召开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教工座谈会(不少于10人)。党支部:召开团学组织学生代表座谈会(不少于15人)。(3月22日前)
(五)查找问题。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班子成员,要重点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查找“四风”问题在教学育人和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表现,查找党组织“组织力”薄弱的突出问题。(3月23日前)
(六)召开组织生活会。按照各党支部委员会进行(3月27日前)。
1.党支部书记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成绩+问题)。
2.班子成员按照书记、副书记、委员顺序依次自我对照检查,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进一步查找班子存在的问题。
3.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系组织员和院长、教研室负责人中的党员既要参加本党支部活动,也要根据党总支安排列席有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4.学校党委委员按照分工联系安排参加一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七)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党小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学院党员代表会议依次进行。(3月27日前)
1.评议程序(1)个人自评;(2)党员互评;(3)民主测评。
2.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系组织员和院长、教研室负责人中的党员,以党员代表会议方式进行,由各党支部党小组长以上及教师党员参加进行民主评议。学校党委委员根据联系指导安排参加本项民主评议。
3.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教师党员:以支部党员大会方式进行。
4.普通党员:以党小组会议进行。
(八)组织评定等级。(3月28日前)
1.召开支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每个党员的等级。
2.支委分工向党员进行反馈,听取党员本人意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总结讲评,并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4.对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
(九)认真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填写整改事项、具体措施、整改时限、主要责任人。上报会议情况、查摆问题、整改措施、评议结果。(3月29日前)
联系人:陈波昌,郭倍宁,联系电话:68301155。

 
附件:
1.《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2017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云师大党通字〔2018〕5号)
2.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17年度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表
3.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17年度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征求意见表
4.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2017年度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相互谈心谈话记录表
5.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6.党总支/支部班子工作和作风评议表
7.民主评议党员意见表
8.党总支/支部班子整改清单
9.党总支/支部班子成员整改清单
10.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等次汇总表
 
 
 
中共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党委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