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党建工作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的通知

2019-12-20 13:51:42 点击: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成立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高校宣讲团的通知》要求,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成立高校宣讲团,组织全校师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现将宣讲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宣讲团
       根据《通知》要求,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宣讲团成员为:原红凯书记、王昆来校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赵宗泽主任
       二.宣讲安排
      (一)集中宣讲
       1.邀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黄小军博士作宣讲,参会人员覆盖校领导、教职工、团学干部代表。
       2.校内宣讲团原红凯书记、王昆来校长、赵宗泽主任安排八场集中宣讲,参会人员覆盖七个二级学院辅导员、学生骨干、团学干部、党员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
      (二)课堂宣讲
       1.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全体老师分别安排一节思政课进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讲。
       2.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利用早、晚自习的时间在班级进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讲。
      (三)网络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大四在校外实习的学生,由各学院通知,自行通过《学习强国》、《云岭先峰》APP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具体安排查看附件
       三.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并注意会场纪律;
      (二)参会人员在学习过程中,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主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上交各单位负责人,确保学习有成效。
      (三)各单位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按学校的请假手续审批;学生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各学院党总支审批。
      (四)集中宣讲会原则上不重复参加。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
 
 
附件: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安排
 
时间 地点 宣讲人 参加人员 组织单位(人数)
12月5日
14:00—15:30
海源校区行义楼报告厅 黄小军 校领导、全体教职工、艺术学院、教育学院团学干部代表 500人
党政办公室
12月12日
14:00-15:30
杨林校区文心楼202 赵宗泽 经济与管理学院辅导员、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 280人
经济管理学院
12月12日
15:40-17:10
杨林校区文心楼202 赵宗泽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辅导员、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 280人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
12月17日
19:00-20:30
杨林校区文心楼202 原红凯 会计学院、法学院辅导员、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 280人(会计、法学各140)
会计学院、法学院
12月17日
19:00-20:30
海源校区行义楼报告厅 赵宗泽 艺术学院辅导员、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 500人
艺术学院
12月18日
19:00-20:30
杨林校区文心楼202 王昆来 语言文学学院辅导员、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 280人
语言文学学院
12月19日
14:00-15:30
海源校区行义楼报告厅 原红凯 教育学院辅导员、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 500人
教育学院
12月24日
19:00-20:30
杨林校区文心楼
202
原红凯 校级团学组织干部、代表 280人
校团委
12月26日
14:00-15:30
海源校区行义楼报告厅 王昆来 艺术学院、教育学院辅导员、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等 500人(艺术、教育各250)
艺术学院、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