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 艺术学院

2012台湾国际学生创意设计大赛

2012-06-09 19:30:2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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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活动目的
          鼓励国际间学生创意设计交流,发掘新生代创意设计人才。
  • 主题说明
          Transform 转化
          从日出日落到楼起楼塌,变,是万物看似恒常运作之下,汹涌推进的暗流。
          物种演化、季节递嬗,云化作雨,物质转为能量,转化的力量就蛰伏在人类生活的每一个细节。
          淮南子˙原道:「行柔而刚,用弱而强,转化推移,得一之道,而以少正多。」
          事物变换的可能性广袤无穷,崭新的意义在源源不断的创意中蜕变而生。
          在意义不断相对产生的当代,巨大的能量正蕴藏在众声喧哗的创意对话中。
          我们邀请您将创意化为行动,用你的见解响应这个时代的大哉问。
  • 参赛资格
          仅限国内外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在校学生(以网络截止报名时间为准,须为1986年5月31日之后出生,年龄26岁以内。女性申请人于申请年限之前曾有生育的可每胎得延长年龄限制两年。)
  • 作品需求
          能表达竞赛主题「Transform 转化」之创意设计。
  • 参赛类别
          分成产品设计、视觉设计、数字动画共三类
  • 报名费用
          免缴报名费
  • 参赛时间表
          网络报名与作品上传:自2012年6月1日(星期五)至8月15日(星期三)24:00(台北GMT+08:00)
          数字动画类作品光盘送件:自2012年7月2日(星期一)至8月15日(星期三)17:00 (台北GMT+08:00)
          初选:2012年9月初
          入围者第二阶段缴件(包括产品设计类模型、视觉设计类纸本输出及三类组作品数据光盘)的缴交截止日: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17:00(台北GMT+08:00)需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或寄达;国外参赛者作品以邮戳为凭,但作品需在截止时间后一个礼拜内寄达。
          决选:2012年11月底
          颁奖典礼与获奖作品展览:2013年2月

    报名程序
          A. 请至官方网站http://www.tisdc.org在线注册

      B. 以个人账号登入,逐一登录您的作品,并取得每一件作品之作品序号

      C. 下载「裱板电子文件范例」(仅产品设计及视觉设计类)及「参赛声明同意书及著作授权同意书」(所有参赛者)

      D. 上传报名文件
      1.「学生身分证明文件」扫描文件(所有创作者皆需具备证明文件)
      2.「出生年月日证明文件」扫描文件(所有创作者皆需具备证明文件)
      3. 填妥并签名的「参赛声明同意书及著作授权同意书」扫描文件

      E. 上传作品
      1.产品设计类: 请依规定制作作品裱板电子文件并依序号上传
      (每件作品最多上传4张裱板,每个档案1MB以内,档案格式:1024x768 JPG檔)
      2.视觉设计类: 请依规定制作作品裱板电子文件并依序号上传
      (作品可单一或系列稿呈现,系列作品最多上传4张图檔,每个档案1MB以内,档案格式 1024x768 JPG檔)
      3.数字动画类: 请依规定上传30-60秒作品精华片段(50MB以内,mov檔)
      F. 缴交作品光盘
      产品设计类及视觉设计类免缴
      缴交影片正片光盘:正片长度须在5分钟以内,档案格式: MOV请在光盘封套正反面各贴上作品卷标(请同时以签字笔,于光盘上注明作品编号与作品名称)。

      数字动画类组作品光盘请寄送至:
      2012年台湾国际学生创意设计大赛执行小组
      台湾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产学中心
      106台北市大安区青田街5巷3号4楼
      报名完成,参赛者日后可以用个人账号密码登入,进行新增作品与上传、修改作品数据、修改个人数据等动作。

  • 请注意:
          1.为避免数据传送错误,报名时请填入经常使用的E-mail信箱,执行单位将会以此信箱传送比赛相关讯息。
          2.报名截止后,无法再修改作品名称及参赛者姓名,请妥善填写。
          3.「参赛声明同意书及著作授权同意书」为保障所有参赛者的权利与义务,保护智慧财产权并使竞赛顺利推动,亦请务必妥善填写。
  •  决选送件
          A. 产品设计类入围者请缴交以下项目:
          1. 以1:1或等比例缩小之精密模型(缩小模型不得小于50立方公分),主办单位将补助产品设计类入围者作品模型制作费新台币:20,000元整(含税)。模型送件截止期限为2012年11月2日(星期五)17:00(台北GMT+08:00),需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或寄达 。
          2. 作品裱板:请制作实体裱板,每张A3大小,每件作品至多两张裱板。裱板内容说明文字必须以英文为主,字数在50-100字以内。
          3. 作品光盘:光盘内容包括作品裱板数字档案(.jpg檔/ 300dpi)、及所有设计者之清晰半身照片(2MB以上,.jpg檔, 300dpi)

      B. 视觉设计类入围者请缴交以下项目:
      1. 作品纸本输出,作品输出以海报规格70x100cm为主。
      2. 作品光盘,光盘内容包含作品档案(.pdf檔/ 300dpi)(以70x100cm为主, 300dpi,CMYK, PDF)、所有设计者之清晰半身照片(2MB以上,.jpg檔, 300dpi)

  •       C. 数字动画类入围者请缴交以下项目:
          1. 作品分镜图裱板:可含图、文并自行排版,每张A3大小,每件作品至多两张裱板。
          2. 作品数据光盘:光盘内容包括作品宣传图4张以内(.jpg檔/ 300dpi)、所有设计者之清晰半身照片(2MB以上,.jpg檔, 300dpi)

          请注意:作品请妥善包装后寄出,运送过程中若对作品造成损伤而影响评审观感,主办单位恕不负责。
  • 评选作业
           初选:依照参赛者所提供之作品档案为依据,由评选委员会选出晋级决选作品。
  •       决选:产品设计类以作品模型进行评选;视觉设计类由进入决选者自行输出作品进行评选;数字动画类则依作品数字档案进行评选。

    评审标准
          以创意出发,力求突破,切合主题并能表达主题概念与美感的设计。执行单位将邀请国内外不同领域专家组成初、决选评审团进行评选。
          产品设计组:创意50%,美感20%,设计完整性、切题性20%,图面表达10%
          视觉设计组:创意50%,构图、美感10%,完整性、切题性20%,技巧20%
          数字动画组:创意50%,美感20%,完整性、切题性20%,技术性10%
  • 颁发奖项
          年度大奖1名:奖金新台币四十万元,奖杯一座,奖状一纸
          金奖(产品、视觉、动画各1名):奖金新台币二十五万元,奖杯一座,奖状一纸
          银奖(产品、视觉、动画各1名):奖金新台币十五万元,奖杯一座,奖状一纸
          铜奖(产品、视觉、动画各1名):奖金新台币十万元,奖杯一座,奖状一纸
          佳作 若干名:奖金新台币一万元,奖状一纸。
          赞助单位特别奖若干名。(依实际赞助单位赞助金额而定,并颁发奖状一纸)
          产品设计类入围决选者,另补助模型费新台币二万元。
          各奖项经决选评审小组决定;同一作品于同一年度曾在其他竞赛项目中获奖者,由决选评审小组择优核定奖励金额,不受前项奖金额度限制。
          大赛于十一月举行颁奖典礼并颁发奖杯与奖状。
          所有得奖者将公布于专属网站及国际媒体上,以提供厂商进行设计合作案之相关洽询。

    注意事項
  • 关于参赛作品
          所有参赛作品均不予退件。
          参赛者可以个人或组队参赛,参赛件数不限。
          为参赛者自行创作且具原创性。
          所有概念、文字、图案、表格、照片、影片、语音、音乐、动画等各种内容及所使用之
          程序无仿冒、抄袭或其它侵害他人智能财产权及著作权的事项。
          为避免产品决选模型进入台湾海关时间过长,而影响作品到达时间,参赛者于寄件时勿将作品价值填写超过50美元,且应自行负责缴纳作品寄送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 关于参赛者
          同意接受并遵守本活动注意事项及规范,如有违反本活动注意事项及规范的行为,经查证属实,活动单位可取消其参赛或得奖资格,并对于任何破坏本活动的行为保留相关权利。
          尊重本奖评审小组的决议。
          本奖公布前,同一作品已发表、曾在其它比赛获奖或正在评审中,应与本活动主要承办单位台湾师范大学文创中心沟通,作为评审之重要参考依据。
          不得请托、关说、利诱、威胁或其它干扰评审委员及评审程序。
          参赛者须配合提供其创作之详细资料,作为日后公开报导与展示之用。
          维护参赛者之智慧财产权,建议入围者缴交模型前先申请专利。
          前三名得奖者请亲至颁奖典礼受奖,需自付参加颁奖典礼的旅费及前往签证相关手续费用。

    关于得奖者

          提供得奖作品之详细数据,作为公开报导及展示使用。

      在公告得奖三年内,得奖者与其得奖作品应配合大赛所举办的相关展示与倡导活动,并保留作品源文件及数据。
      得奖奖金应依规定交税。
      得奖作品应同意无偿、非专属性授权活动单位及相关单位运用参赛获选作品图片与说明文字等相关数据、制作成视听著作(影片)与数字形式档案,提供教学、研究与公共服务用途之公开上映、公开播送与网络在线阅览。
      若因教学研究之需求,授权方有权重制该作品。本件授权不影响著作人对原著作之著作权及衍生著作权,并得为其它之专属授权。
      得奖作品其后续商品化及营销行为,不得损害获得奖项本身的形象或精神。

  • 关于获奖资格取消参赛者及其作品有下列事项发生的,经查证属实者,取消得奖资格,并追回已领之奖状及奖金:
          1. 未符合参赛资格。
          2. 得奖作品经人检举涉及抄袭或违反著作权等相关法令,经审核确定的,执行单位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及奖状。
          3. 得奖作品经人检举或告发为非自行创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体事证者,执行单位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及奖状。
          4. 得奖作品其后续商品化及营销行为,有损害本奖之形象或精神者。
          5. 得奖者有请托、关说、利诱、威胁或其它干扰评审委员或评审程序,经初选评审小组审议后认情节严重者。
          6. 主办单位保留活动变动的权利,本活动未竟事宜,依相关发布函示规定及网站公布为准,有关争议,经活动评审小组审议后,报相关部门决定。

    联络方式
          2012年台湾国际学生创意设计大赛执行小组
          台湾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产学中心
          106台北市大安区青田街5巷3号4楼
          TEL:886-2-2391-1606 分機11 & 12/ FAX: 886-2-2391-9193
          E-mail: ccic.ntnu@gmail.com/ Website:http://www.tisdc.org
          微博 : 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_TIS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