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市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法学院

宪为法先,学宪知法——记法学院宪法宣讲活动顺利召开

2018-06-28 09:53:00 点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印发通知,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本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总体要求,2018年6月27日8时40分在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徐文渊的领导与主持下,法学院专职教师谭艳老师于杨林校区模拟法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即“八二宪法”的第五次修改)向法学院2017级学生进行了宣讲和具体解读,让法学学子领会宪法精神、深刻把握宪法核心要义,对宪法的深入人心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会议伊始,谭艳老师直奔主题,表明本次宣讲的宪法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八二宪法”的第五次修改。本次宣讲,谭艳老师以宪法修改的原因、内容以及意义三大部分对法学学子展开具体解读。全国人大完成了宪法修改的重大历史任务,实现了我国宪法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原因是:①法理学的基本原理;②现实原因。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宪法修改的内容主要体现在: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的规定、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包括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地方立法制度、监察机关及其制度等)方面。修改后的宪法,全面体现了党和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成果,体现了党和国家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更好地适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为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宪法保障。
 
同时,为提高法学学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新时代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引导他们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处事靠法,做新时代宪法的守护和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者,谭艳老师在宣讲中,巧妙绝伦地将修改前后的宪法进行比较后向法学学子进行解读并开展问答互动,大家热情高涨、踊跃发言。最后,大家表示通过此次《宪法》学习及讨论后的切身感受,深刻感受到了宪法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的作用,切身体会到宪法对权力的制约、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和尊重。
 
高校学子是未来国家各行业、各领域的中坚力量,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推动者,通过举办本次宪法宣讲活动,不但增强了法学学子的宪法意识,使其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同时,还利于加大向高校学生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的力度,使得广大学子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观念,做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的传播者和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