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坚持贯彻学院“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进一步明确会计系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保培养模式适应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专业基础与实践能力并重,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促进本系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优化。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计算机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本科人才。本专业开设:财务会计、涉外会计、银行会计三个专业方向。
三、业务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础知识和能力及技能;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会计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和国际会计惯例;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掌握文件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熟练的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一门外语。
8. 学生在专业方向上自愿选择财务会计、涉外会计、银行会计三个专业侧重方向.
四、主干学科
经济学 工商管理
五、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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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
主要课程 |
专业必修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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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成本管理会计、税法、中级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报表分析、高级财务会计等 |
专业选修课 |
涉外会计 |
会计英语、国际会计、高级财务会计 |
财务会计方向 |
资产评估、会计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财务报表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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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 |
银行会计、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货币银行学 |
六、教学进程安排
详见“会计学专业教学计划”
七、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八、实践教学环节
1.实验
Ø 课程实验:将课堂的理论授课与实践课有机结合起来,由理论课授课教师实施;
Ø 综合性实验:含手工会计模拟实验、会计信息系统模拟实验,作为课程独立开设。
2.实习
第六学期参加专业实习四周;第八学期毕业实习八周。
3.实训
Ø 成立“会计系实训中心”后,安排校内仿真环境下的实训;
Ø 安排到实训单位进行岗位实训。
4.论文
第七、八学期毕业论文撰写与答辩。
九、专业技能达标要求
毕业生在专业技能方面需达到以下要求:
1.手工会计模拟实验考核合格;
2. 会计信息系统实验考核合格;
3.校内助理会计师模拟考试合格(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助理会计师的除外);
4.取得下列证书之一:
·全国信息化工程师—ERP应用资格证书
·助理会计师
·助理经济师
·理财规划师
会计学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一、专业介绍
学科门类: 管理学 (代码11)
工商管理类(代码1102)
专业:会计学代码( 110203 )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会计核算、投资理财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的复合型应用本科人才。
(二)课程设置和要求
本专业设置主干课程6门,计342学时18个学分,辅修学生选满18学分以上者予以结业,由学院发给辅修专业合格证书。
二、开课计划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课程编码 |
标准学制各学期授课周数与周课时分配 |
理论课时 |
实验课时 |
总学时 |
学分 |
考核方式 |
课程所属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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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周 |
18周 |
18周 |
18周 |
18周 |
18周 |
14周 |
11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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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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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专业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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